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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专业(注册会计师方向)培养方案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5-04-12  访问次数:[]

一、专业名称与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方向) 专业代码:120204

二、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管理、经济等基础理论知识,系统掌握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有关经济法规,能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注册会计师工作,或到各类中介鉴证机构、咨询公司、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等工作。有意向者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培养要求:了解国内外本专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职业判断能力和研究、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能较熟练地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和一门外国语。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优秀的职业素养,较强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及管理能力;

2、掌握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受到会计、审计技能培训,具有独立掌握和运用新知识的能力;

3、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国际会计惯例与规则;

4、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能较好的解决会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5、能阅读专业英文文献,具有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三、主要课程

管理学、市场营销学、微观经济学、经济法概论、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学、会计信息系统、税法、税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管理会计学、审计学、财务报表分析、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等。

四、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

1、学制:标准学制为4年,可在3—6年中完成学业。

2、学位:符合许昌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五、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170学分;其中通识类必修课应修满55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应修满12学分;专业基础课应修满42学分;专业方向课程应修满31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应修满3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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