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工会委员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
2、对工会及其所属单位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审查结束,要写出审查报告,报送工会委员会;如有违纪行为的,要同时抄报上级工会和上级工会的经费审查委员会。未经经费审查组织审查的预决算,上级工会财务部门不予审批。
3、督促工会定期公布帐目,向委员会报告财务的收支情况,实行财务公开,发扬财务民主。
4、深入调查研究了解会员对工会经费收、管、用的意见和需求,支持工会财务改革。
5、协助宣传国家财经政策和上级工会财务规章制度,同铺张浪费、私分钱物,贪污盗、侵占国家财务等行为作斗争。
6、检查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执行情况,检查对经审委全体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7、在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调动工作时,负责做好监督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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