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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之家安全管理规定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5-04-16  访问次数:[]

教工之家是我院教职工进行文娱活动和休息的场所。为充分发挥教工之家的功能,使之更好地为教职员工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使用范围

教工之家由院工会全面管理,日常工作由工会专职人员负责。具体使用范围如下:

1.联谊及活动。

2.工会分会文体活动。

3.教职工休息、娱乐。

二、安全管理规定

1.要求地面洁净,无痰迹、纸屑、果皮、烟蒂及其它污物。

2.门、窗、灯、装饰物等要清洁明亮。

3.墙上无积土,座椅无灰尘。

4.场内及时通风换气,无异味。

5.每次工会活动之后,服务人员要认真清扫卫生,保持卫生经常化。

6.凡使用教工之家的单位,用后要负责卫生的清扫和检查。

7.每两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以保持场内清洁。

8.由专人负责按照卫生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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